办理毕业证明书及毕业成绩表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管理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遗失本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一律不予补发,但可办理“毕业证明书”。
二、“毕业证明书”加盖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校章后,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89年以后的成人毕业证明书还需经省教育厅验印后,方可有效。
三、凡遗失毕业成绩表(学籍卡)的学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安徽电大档案室申请复印,成绩表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印章方为有效。
四、毕业档案遗失者,除学习成绩表可以补发外,其余材料一律不予补发。
五、办理手续及时间:
1、办理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成绩表时,须持所在分校或单位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申请报告。
2、办理毕业证明书须持有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毕业证遗失作废申明。
3、办理毕业证明书须持有本校档案室查档结论。
4、办理毕业证明书须交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5、寒暑假与国家法定假日停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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