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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切实搞好本科阶段(专科起点)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能胜任文化、宣传、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业务培养要求: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原理,能较扎实地掌握汉语和文学的基础知识并具有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具有较强的文学分析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能阅读和检索古典文献,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本专业招收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同或相近专业)者。
一、 关于教学模式与教学媒体
(一)教学模式
1.设计原则: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的需要,充分发挥各种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的功能,实现由封闭教育向开放教育的转变,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 2.模式构想: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根据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本科阶段培养目标及业务培养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包括VCD)、CAI课件(包括网络版)等教学媒体和学习资源,开展个体化自主学习,教师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网上讨论板、电子信箱(E一MAIL)、VB1、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电视直播课堂等教学手段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二)教学媒体
1.教学媒体的类型、功能及其内容
(1)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是各门课程教学媒体的核心,在整个教学媒体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传递教学信息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据。
  文字教材全面提供课程教学与学生自学所需要的各种基本信息。不仅明确课程的教学要求,系统阐明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为学生提示学习方法,介绍和提供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
  文字教材既有“合一式”,也有“分立式”。“合一式”文字教材将教学基本内容与自学指导内容以及参考资料有机地编制在一起,进行模块化设计;“分立式”文字教材则将主教材与辅助教材分别编制,内容上有机衔接,相互配合。
(2)音像教材(含VCD光盘)
   音像教材(含VCD光盘,下同)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进一步阐释与必要补充。起到加强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的作用。它与文字教材内容密切关联,但不是简单重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自学较为困难,需要教师加以归纳、概括、提示或者解释的问题。 
  音像教材一般采取重点讲授或者重点辅导方式组织教学内容。
  音像教材的形式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适当确定。适于利用画面形象的内容,使用录像方式;通过录音方式即可达到教学目的的,即使用录音方式。
(3)CAI课件(含网络版)
  CAI课件即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是对文字教材内容的分解与细化,起到帮助学生自学,加强学生自我练习与检测的作用。 CAI课件的内容与文字教材内容紧密配合。它是通过对教学内容的多角度分解与细化,为学生提供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开展个体化、交互式学习的途径,方便学生自主调整学习节奏,强化学生的自我练习与检测。
  CAI课件的形式有光盘版(CD一ROM),也有网络版课件。
2.学习支持服务
(1)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一般由各试点分校组织实施,省电大予以相应的指导。必要时配合中央电大组织对必修课程的巡回辅导。
  各门专业课程安排的面授辅导,主要是由教师解答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并对此组织专题讨论。通过师生之间面对面的教学与交流,达到启迪思维、理解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面授辅导时间不宜过长,每学期每门课程一般可掌握在20学时左右,各试点分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面授辅导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详见后文)。面授辅导的方式及时间由各试点分校自行确定。
(2)函授辅导
  函授辅导由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共同组织实施。函授辅导形式为报刊、信件。
  函授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方法指导,课程重点、难点、疑点阐释,练习与自测,学科发展动态介绍以及期末复习指导、问题解答等。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的期末复习指导意见由中央电大统一编制下发,省管课程的有关内容由省电大统一编制下发。
(3)VBI
  利用VBI接收技术,将广播电视与计算机连接起来,使没有上网条件的地方电大(站),利用CETV一1电视频道接收数据广播信息外,此外,还可接收大量不断更新的电大教育、教学信息,并能随时下载信息。
  VBI信息内容由中央电大制作提供,省电大和各试点分校负责资源的收集与使用。
  VBI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信息、课程辅导、自测练习、期末复习。有关教学内容每学期每门课至少保证2~3篇辅导性文章。
(4)电话和双向视频系统
  中央电大与试点单位设立教学热线电话,及时进行教学信息反馈。中央电大汉语言文学本科教学热线电话:66412233转1218或1219。
  中央电大与试点单位开通双向视频系统,可以进行师资培训和疑难问题的实时讨论。
(5)电视直播教学
  中央电大每学期组织两次以上电视直播教学,试点单位须组织收看。
  电视直播教学节目由中央电大负责制作,主要内容有教学信息、疑难问题解答及专题讲座。
  电视直播教学与双向视频系统相互融合、互为补充。
(6)网络教学(包括网上讨论、电子信箱等) 为配合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改革,确定以中央电大为中心,以地方电大为依托,在已有硬件的基础上,借助电大在线的教学平台,建立虚拟校园。利用各校的校园网和多媒体教室,以因特网为媒介,以各种网上课件和教学信息网页为主要教学媒体,并通过网上讨论,E—mail等网络信息传输手段,突破传统教学模式中单向传播和师生交互不足的局限,为学生、教师提供一个在线自主学习与个别化教育的环境。逐步形成一个以学生为中心,师生可以交互反馈,具有丰富教学资源与较为完善的网络教学支持服务体系的网上教学模式。
  该模式由网络教学环境系统、学生在线学习系统、教师在线辅导系统等模块组成。其功能将通过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加以实现。主要版块内容分述如下:
 ·注册登录:通过注册、登录进入个性化学习网页。
 ·动态信息:传递有关文件、通知、教学活动信息、《中国远程教育》及《中央电大时讯》查阅、网上征求意见等。
 ·教务、考务管理:登载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安排、教材规划、考核说明、考试时间安排等。
 ·学习辅导:含专业介绍、课程设置、课程说明、教学大纲、实施方案、教师介绍、教学辅导、学习方法建议、教材介绍、大作业、练习、复习、课程评估、直播课堂、IP课件等内容。在文字教材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多媒体资源,开发并配备网络版CAI课件,对文字教材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强自检自测,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
 ·网上讨论:利用网上讨论系统,向教师、学生提供实时或非实时的交互学习机会,学生、教师可就学习中的问题随时进行提问或解答,以此强化教与学的交互性。并定期组织网上讨论会。
 ·E—mail:每位主持课程教师配有专门信箱,用于收集学生问题,适时答疑。
 ·教师园地:专为全国各地教师开辟的网上教学交流空间,教师们可以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
 ·教学资料:建立网上图书馆,提供相关链接,为教师、学生开辟网上学习资源信息通道,同时提供教学资源信息,为学生购买有关资料提供方便。
  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通过电大在线教学平台,了解教学内容,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主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确定学习内容,独立练习、完成作业。通过网上讨论园地和电子信箱向老师或同学提出问题,也可以参加网上讨论会。通过复习和自我测试对学习进行自我评价,并及时调整学习计划,从而完成学习过程。
  教师通过网络组织教学,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利用网上讨论系统或电子信箱对学生进行实时或非实时的辅导、答疑,针对学生的问题提出建议,通过网络开展师资培训。教师还应参与课件的设计等工作。
  电大在线将紧跟教学进度,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资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学习资源,拓展学生视野。形式上力求生动,简约、实用。
  为体现开放教育试点的特色,充分发挥电大系统与网络资源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求在各试点单位配备必需的计算机等硬件设备。中央电大和试点单位要利用电大在线平台各司其职,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搞好电大网络教学工作。各自职责如下:
中央电大:
  ·负责对教学网页进行设计、制作与维护,并随时更新。
  ·负责专业设置,设计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要求,负责提供统设课、限选课的教学资源以及学习支持服务。
  ·负责组织CAI(含网络版)课件的开发、制作。
  ·负责对地方电大主持教师的教学培训、辅导。
  ·收集试点单位教师反馈的学生学习情况,了解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及安排。
  ·承担有关课程的教学辅导任务。
试点单位:
  ·负责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网上学习,参与中央电大组织的网上讨论活动。
  ·与中央电大共同开发,制作CAI课件,并承担课程的网上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
  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网络教学的分段目标是:首先,依据汉语言文学专业网络教学模式的原则,建立一个合理的、有新意的、实用的网上学习园地;第二,将教学内容随教学计划的安排逐步上网,逐步进行试题库的建设,计划三年基本完成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全部统设课、限选课的教学辅导内容的上网工作。第三,根据课程的性质与教学需要,有重点地逐步开发多媒体网络教学课件,最终建成一个既能与其它教学媒体配合,又能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网络教学体系。
二、关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一)教师队伍的配备
  各试点单位均应建立健全教师队伍,负责本地区的汉语言文学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每门专业课程均应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专职主持教师和专兼职主讲教师(教材主编)、辅导教师:
1.主持教师
  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的能力;熟悉电大教学特点。
2.主讲教师(教材主编)
  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担任主讲教师者应当普通话流畅,语音清晰。
3.辅导教师
  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在电大或者普通高校、专业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二)教学媒体的编制与使用
 (1)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教学媒体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编制,选修课的教学媒体由省电大负责组织编制,或选用中央电大所提供的统设服务课。
 (2)教学媒体编制人员的资格、能力等应当符合中央电大关于教材建设的有关规定。
 (3)自开选修课的主要教学媒体,应在开课前将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意见及相应的教材样本提交给省电大,由省电大对其进行审查。
(三)教学全过程控制
1.教师培训
  各试点单位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的主持教师、辅导教师必须参加培训。
  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对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的教师培训;试点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地区辅导教师的培训,并对选修课辅导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
   师资培训的形式应视情况适当确定。既可以采取召开培训会,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双向视频系统或者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师资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要求,阐释课程重点、难点,介绍多种教学媒体的使用以及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方法等。 2.学习指南
  学生入学时各试点单位应对学生所学专业内容、课程设置、学习计划、学习方法进行指导。每门课程开课前,中央电大和各试点单位应通过一定方式给予必要的课前指导。
  课前指导的内容包括课程的总体设计、教学要求、教学媒体及手段使用、学习方法等。
3.集中辅导
  中央电大通过电视直播教学、双向视频、网络教学系统以及函授等方式对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辅导。
  各门课程每学期组织两次以上的集中辅导。
4.教学实验点
  中央电大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试点地区开展教学实验活动,检验各种教学媒体的实际效果,探索教学模式改革方向,完善学习支持服务。
  教学实验点的设立由中央电大根据试点单位的申请进行考察后具体确定。
5.平时作业
  各门专业课程均应安排四次以上的平时作业。
  必修课和限选课程的平时作业由中央电大统一安排若干次,并定期定点抽查。平时作业通过网络或函授、报纸等渠道加以布置。各试点分校负责落实本地区的平时作业工作,并组织作业批改和成绩核定。
  平时作业的形式视课程内容具体确定。一般可采取小论文、专题讨论、综合测验等方式。平时作业的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小论文与专题讨论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并按对应关系分别记为90分、80分、70分、60分、40分,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对评定为优秀者上浮10分,对评定为不及格者下浮10分;综合测验的成绩按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记为0分。
平时作业的成绩可有四次计入总成绩,四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其中必须含中央电大统一布置的作业成绩。
  英语课平时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6.课程考核
  各门专业课程的考核均由形成性考核与课程终结性考核共同组成。两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0%和80%。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不能参加课程终结性考核。
  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课程终结性考核一般实行闭卷考试,个别课程亦可采取开卷形式进行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命题。
  汉语言文学各门课程考试试卷均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绩按80%的比例折算计人课程总成绩。形成性考核的折算成绩与卷面折算成绩之和满60分者视为达到课程考核及格标准,可取得相应学分。考试试题的题型视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具体确定,一般有:论述题、简答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填空题等。命题人员须具有较高的本学科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巡教巡考
  省电大负责组织对各试点分校的教学及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平时作业及实践环节教学安排,掌握教学信息反馈情况。

三、关于专科必修专业课程的补修问题
  文秘、档案、党政干部管理等专业毕业的学生,如在专科阶段已修完简明现代汉语、简明古代汉语、中国文学等课程,参加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时,可适当予以补修。
   其余专业专科毕业的学生,参加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时,必须补修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专科阶段必修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各试点分校在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必须对专科必修专业课程的补修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组织实施。
  补修专科必修专业课程的时间、形式及考核方式等由各试点分校根据本校实际和学生状况具体确定,省电大配合中央电大进行检查。

四、关于集中实践环节

1.本科阶段学生均应参加集中实践环节的活动。
2.中央电大统一制定集中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另定),各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3.集中实践环节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集中实践环节学分者不得毕业。
4.集中实践环节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学生基本学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之后。

五、关于毕业论文

1.本科阶段学生均应撰写毕业论文。
2.中央电大统一制定毕业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另定),各试点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省电大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未取得毕业论文学分者不得毕业。
4.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应安排在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之后。
六、其他说明 
  本科计划所列课程,如专科阶段已修,本科阶段可免修但不能免考。